丽水市检察机关集中办案工作用房工程

该项目位于丽水市云和县紧水滩原大源乡潘山头。本工程建筑高度为14.57米至23.03米。总用地面积4549.7(建筑占地面积1364.91,景观占地面积1680平方米,包括绿化和铺装,绿化占地面积870平方米)总建筑面积为4900平方米(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10.87平方米,山洞指挥中心390.13平方米,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99平方米)。工程造价1271.2530万元。